健康刊物肝病資訊

第18期

出刊日:2011-10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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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 讓愛傳出去

人體就像機器一樣,當某個零件壞了、無法修復,如果能換個新的零件重新正常運作,該是多麼美好的事;困難的是,人的「零件」目前還沒有辦法人工生產,要到哪兒去找呢?
 
諮詢/吳耀銘 (臺大醫院外科主治醫師、臺大醫學院外科臨床助理教授)
撰稿/吳靜美
 
一個人過世了,雖然失去了生命,但大部分的器官都還非常健康,如果能讓還活跳跳的健康器官在另一個主人的身上靈活運轉,就彷彿這個人部分的生命還活著,該有多好?
 
這就是器官移植的真諦吧,讓一個失去生命的健康器官活在另一個人的身上,幫助另一個人維繫住差點失去的生命。器官捐贈,就是要成就這人間最有意義的愛。
 

什麼是器官捐贈?

器官移植,是把有用的器官從一個人的身上取出,來幫助另一個需要的人;當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簽署、或經過家屬的同意,將可用的器官或組織,無償捐贈給另一個需要的病患,以幫助他恢復健康、改善生活品質,這就是器官捐贈。
 
器官捐贈可分為兩種,一種是屍體器官捐贈,在患者腦死之後,希望能留下有用的器官及組織等,以嘉惠器官衰竭的患者能回復到正常的生理狀態;另一種是活體捐贈,則是還活的人捐出身上的部分器官,希望讓已生命垂危的患者,能有機會接受移植,回復健康。
 
兩者的不同在於,屍體器官捐贈的患者已腦死,形同生命已結束;而活體捐贈者在捐贈器官之前仍是健康的人,因此必須把捐贈者的安全列為第一優先,考量更多以降低風險,以免犧牲了捐贈者的健康。
 

幾乎全身器官都能捐

其實以目前的醫療技術來看,一名腦死患者的全身器官幾乎都能捐出利用,不過目前比較有用的器官移植,主要包括心臟、肺臟、肝臟、腎臟、胰臟、小腸等,大腸捐出的意義比較不大;而組織捐贈則包括眼角膜、皮膚及骨骼等。
 
而活體捐贈的項目則少了許多,只有腎臟及肝臟。一般人有兩顆腎臟,所以必要時可捐出一顆;而肝臟有再生能力,所以必要時也能捐出一部分救人。另外,肺臟也能做部分的活體捐贈,目前國內還沒有成功的案例;在國外雖然有成功的例子,但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間。
 
在國外,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器官捐贈及移植病例,例如臉部移植、肢體移植、子宮移植、甚至氣管移植等,都是醫學上高科技的新技術,雖然目前病例仍非常少,但都是未來臨床上的新領域。
 

腦死雖可捐贈器官 但須經嚴格篩選

什麼時候可以器官捐贈?根據國內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,必須先經過腦死判定過程,才可以做屍體器官捐贈。而腦死的判定過程,包括專科醫師在排除傷害致死等法律相關問題後,兩次間隔4小時以上的腦死判定。不過要器官捐贈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,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、死者生前曾表示要器官捐贈且經醫師二人以上的書面證明、或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者,經過醫師評估合宜,才能捐贈器官。
 
通常醫師會尊重死者最親家屬的意願,如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,如果沒有共識,可請社工師一起溝通討論。
 
當醫院勸募到器官,醫院會對捐贈者進行B、C型肝炎、梅毒、愛滋病毒篩檢,瞭解捐贈者的各個器官功能、身體狀況等。
 
接著提報到器官捐贈登錄中心,比對血型等資料,分配給病情緊急的優先患者,最後由移植醫院執行。
 

活體捐贈條件嚴格

活體器官捐贈的時機與條件,則比屍體器官捐贈要嚴格許多。當患者經醫師評估有病情上需要,並對捐贈者予以詳細完整的心理、社會、醫學評估,經評估結果適合捐贈,且在沒有壓力、及沒有任何金錢或對價的交易行為,而自願捐贈器官的情況下,提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才能捐贈器官。
 
而捐贈者必須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,且出具書面同意、及最近親屬2人以上的書面證明,才能捐贈器官。如果是要捐贈部分肝臟,則可以放寬到18歲以上即可,但18~20歲的捐贈者,還必須要有法定監護人的同意,並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才行。
符合這些條件所捐出的器官,腎臟只能捐給五等親以內的血親或配偶,肝臟則只能捐給五等親以內的血親或姻親。
 
當然,在活體器官捐贈的過程中,捐贈者本人的意願是最重要的。過去曾發生有父親帶著女兒到醫院希望強迫捐肝給自己的案例,但醫院基於保護捐贈者的立場,仍先讓她了解自己要承擔的風險、並尊重她不願捐肝的想法。

器官來源短缺 等待移植者眾

因為對器官移植的認識有限、宗教輪迴、保留全屍及民俗風情等傳統觀念的影響,目前每年從死後人體身上取得捐贈器官作為移植之用的仍相當少。根據統計,目前國內約有7000多人在等待器官進行移植,但捐贈器官的人數,每年卻只有100多人(例如今年度只有133人),捐贈率是每百萬人口7.2人,與歐美的每百萬人口20~100人以上相比,有數倍之差。因為捐贈來源有限,每年只有大約600人可以幸運獲得器官捐贈而存活下來(今年度只有400多人),許多病人往往只能在等待中抱憾死亡。
 
其實有許多宗教界的領袖人物,如聖嚴法師、星雲法師、證嚴法師等,都曾出面呼籲信徒們響應器官捐贈,因為佛家認為身體只是皮囊,捨身為善更是佛家的信念,更何況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,一個腦死病患的器官捐贈能救回好幾個人的性命,是將自身的小愛透過器官捐贈而轉化成大愛。因此大家都應該站出來推廣器官捐贈,幫助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病患,搶救更多生命,讓生命薪傳下去。
 

捐贈移植標準化 器官運用更有效

早期國內的醫院裡一有器官捐贈者出現,院方會先在院內配對尋找適合接受移植的患者,由移植小組自行討論評估適合的人選,但現在的器官分配則完全制度化。
 
雖然各界不斷宣導器官捐贈的觀念,但捐贈的來源仍有限,而隨著移植技術的進步,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卻快速增加,為了避免捐贈器官的浪費、及得到最好的移植結果,國內仿效美國的UNOS(聯合器官分享網路),建立了全國性的資訊系統「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」,把器官捐贈者及等待移植患者的資料都輸入電腦,將捐贈與移植的相關作業流程標準化、電腦化,建立公平、公開、透明化的捐贈器官分配平台,不但縮短了病患等待器官的時間,更增進了器官的有效運用。
 
所有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,醫院在評估後,都會把資料上傳到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,並隨時更新病況;當有一名捐贈者出現時,勸募醫院也會將捐贈者資料上傳登錄中心,再根據資料配對,尋找適合的移植人選。通常會以勸募醫院的等待患者為移植的優先考量;除此之外,為了使捐贈的器官保持最佳狀態、減低移植後排斥的機會,捐贈器官通常會留在器官捐贈者居住地區或捐贈所在地,但為使捐贈器官都能做最有效、對患者最有利的運用,各器官的分配仍有些許不同。
 

器官分配以分區為主

目前的捐贈器官分配方式,台灣共分為北中南東四區,以腎臟為例,即以同一區內的患者為優先移植對象;此外,台灣又依各醫院間合作關係的不同,分為10個器官分享勸募系統(Organ Procurement System for Organ Sharing,簡稱OPO),以心臟、肝臟為例,即以同一系統的等待患者為優先考量。
 
但仍有例外。因為所有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,依病況的不同,會有病情嚴重及緊急程度的分級,例如肝臟的猛爆性肝炎、肝臟移植後7天內肝動脈栓塞、心臟已進行葉克膜體外循環等,都上傳到登錄中心、列為最緊急的第一級,只要配對成功、基本條件相符,就列為第一優先的移植者。

器官捐贈與移植流程

當器官捐贈者送進手術室時,器官移植團隊的各專科醫師陸續上場,先做器官灌流,以減少器官移植前的缺血傷害;而器官的摘取,依次為心臟及肺臟、肝臟、胰臟、小腸、腎臟等器官,接著才摘取眼角膜、骨骼、皮膚等組織。摘取後的器官存放於器官保存液中,冰箱需維持在0~4℃的溫度,並隨時注意缺氧變化,然後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器官受贈醫院。
 
為了減少器官缺血期間造成的傷害,各器官從摘取到移植、恢復血流供應,都必須爭取最快的時間,因此勸募醫院與受贈醫院的密切連繫非常重要。例如心臟必須在4~6小時內、肝臟在8~12小時內、胰臟在8~16小時內、腎臟在24~48小時內移植完成,其他如眼角膜、骨骼、皮膚等,則可在組織庫內存放比較久的時間,等待有效運用。
 
不過,醫院勸募到捐贈器官後,如何與器官捐贈登錄中心以及實際執行移植手術的醫院,建立嚴謹的機制,比對捐贈者是否為列管的愛滋病患,十分迫切。
 

表達器捐意願 薪傳生命

醫療有其極限,但愛心卻可以無限延續,生命也能以另一種不同的形式傳承。只要願意在生命的盡頭捐出可用器官,就能讓其他需要的病人因此獲得重生的機會。要表達器官捐贈的意願非常簡單,管道也很多。
例如,可到各醫院社工室表達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意願,或直接到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或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簽署,或打電話到該協會或登錄中心表達簽署意願等。最直接的方式則是上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網站,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、並加註在健保IC卡內,以便當醫師診斷患者病情於近期內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、且該患者無法清楚表達意識時,可做為決定器官捐贈的依循,家屬也能因此充分瞭解患者生前的意願。
 

健康Q&A

Q、決定器官捐贈,是否會影響醫師救治的意願?
A、不會。醫師救治患者時,只要仍有一絲希望,都會全力搶救,醫療照顧的品質也不會受影響。只有在所有挽救生命的努力都失敗、病情無法好轉並宣告腦死後,才會徵詢家屬有關器官捐贈的意願,然後捐出器官以嘉惠其他病人。
 
Q、年齡會影響到哪些器官的捐贈嗎?
A、年齡並不是器官捐贈最重要的考量,只要器官功能良好,即使年齡較大,仍然可以捐贈。不過考量到通常年齡越大,器官的受損情況也會越嚴重,因此對於一定年齡以上的捐贈者,會做更仔細的評估。例如50歲以上的心臟捐贈者,要進一步做冠狀動脈攝影等檢查,看是否有冠狀動脈阻塞等問題;胰臟移植的患者通常比較年輕,所以通常比較希望捐贈者在40歲以下;而60歲以上的肝腎捐贈者,也必須做更仔細的評估。只要評估結果器官功能良好,都可以捐贈器官。
 
至於年紀很小的捐贈者,考量到器官大小的問題,只要找到適合的受贈者即可,仍可捐贈器官。
 
Q、如果簽了器官捐贈卡,可以反悔嗎?
A、可以,和簽署器官捐贈卡時一樣,親自前往、打電話、或上網,都可以隨時撤除器官捐贈意願、或取消健保IC卡上的器官捐贈意願註記。
 
Q、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一樣嗎?
A、器官捐贈是為了救人、延續生命,大體捐贈則是為了幫助臨床醫學研究及醫學生的醫學教育之用,兩者的實質意義不太一樣。通常在臨床上,還是希望以器官捐贈、救人生命為第一優先。
 
Q、可以指定器官捐贈嗎?
A、在捐贈者捐贈何種器官及其數量的指定捐贈是可以的,醫師除了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及器官功能進行評估之外,也會尊重患者本人及家屬的意見。
若想指定器官受贈的對象,則有一定的限制。和活體捐贈的限制一樣,例如肝臟的指定受贈者必須是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、腎臟的指定受贈者必須是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,心臟的指定受贈者則必須是五親等以內的血親。除此之外的其他身分受贈者,都不能指定捐贈。還有一項附帶條件是,指定器官捐贈的捐贈者,必須捐出至少兩種以上的器官,不能只捐出指定捐贈給親人的一種器官,希望能嘉惠多一點的患者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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