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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房攝影檢查 揪早期乳癌利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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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女性深受乳癌威脅,年紀輕輕就罹患乳癌也不在少數。根據衛福部2015年癌症登記報告,乳癌好發年齡層是45~49歲,其次為50~64歲。乳癌是女性十大癌症發生率首位、女性十大癌症死亡率第4位。
 
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王明暘曾接受《好健康》訪問時表示,乳癌主要依據腫瘤大小(T)、腋下淋巴結轉移與否(N)及是否有遠處器官轉移(M)來做期別判斷,共可分為5個期別。乳癌的治療包括了手術、化療、放療、抗荷爾蒙療法及標靶藥物等。
 
乳癌治療
第一期、第二期  手術+化療
第三期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新輔助性化學治療
(即先讓腫瘤縮小再手術)
第四期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多採取控制病情的持久戰法
(針對乳癌的特性,給予藥物治療)
除非局部腫瘤造成傷口,影響生活品質,才會考慮手術切除。
 
另外,乳癌病患大多需檢查癌細胞的檢體荷爾蒙受體(ER雌激素受體及PR黃體素受體)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(HER2),根據檢查結果,決定是否服用抗荷爾蒙藥物及標靶藥物等。
 
雖然晚期乳癌治療,近年來有很大的進步,甚至有新藥物可幫助延長患者一倍生命,不過早期發現仍是抗癌成功不二法門。女性朋友別忘了定期接受檢查,乳癌的篩檢工具包括乳房超音波、乳房攝影及磁振造影檢查等,三種工具各有優缺點,應相輔相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