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期
出刊日:2024-01-15
返回上一層透視青光眼 王清泓醫師專欄 / 眼科檢查為什麼需要散大瞳孔?
許多常見的眼科疾病,可以因為瞳孔散大的檢查,而獲得更多的資訊,做出更好的診斷與治療。
撰稿∕王清泓(臺大醫院眼科部青光眼科兼任主治醫師、好甘心診所眼科特聘主治醫師)
眼睛是身體中唯一的地方,借助簡單儀器,就可以直接觀察到中樞神經系統,這包括視神經、黃斑部和視網膜等。觀察視神經是診斷許多重要疾病的必要步驟,透過正常情況下的瞳孔與眼底鏡,我們就可以觀察到這些結構。但是要更仔細的觀察,尤其是周邊的視網膜,那麼散大瞳孔可以讓我們觀察得更為完整。打個比喻,檢查眼睛如同參觀一個房子,要觀察一個房子的內部結構,只經由正常情況的瞳孔,就如同站在窗外窺視;而散大瞳孔,如同打開大門、登堂入室,當然對室內情況的了解,有很大的幫助。
有許多常見的眼科疾病,可以因為瞳孔散大的檢查,而獲得更多的資訊,做出更好的診斷與治療。這些病況包括黃斑部病變、視網膜破洞與剝離、青光眼與白內障等。也有許多全身性的疾病,經由眼科的散瞳檢查而提早被偵測;散瞳檢查對追蹤全身性病情的變化也扮演重要角色,這些疾病包括如糖尿病和高血壓的視網膜病變等。
►散瞳檢查是完整眼科檢查不可缺的一部分。
散瞳是如何進行?
瞳孔遇見強光會縮小。散瞳是使用藥水滴入眼中,抑制瞳孔收縮的肌肉。因此在檢查中所用的強光照射下,瞳孔依然可以保持擴大的狀態,不會縮小、妨礙檢查。眼藥水施點後,通常需要20到30分鐘才能開始產生作用,有些病人則需要更久的時間,或需要點第二次、甚至第三次的藥水,瞳孔大小才能達到適合檢查的程度。
藥效持續的時間,則因每個人反應不同,和藥物種類不同而有差異。短效的散瞳劑通常大約6個小時瞳孔才能恢復,有些人則反映到24小時都還有殘留反應存在。長效的散瞳劑效果可以持續數天。
散瞳檢查完可以開車嗎?可以立刻回去工作嗎?
散瞳後會比較怕光,因為瞳孔無法對光反應而縮小,會有較多的光線進入眼睛內。所以建議記得攜帶太陽眼鏡,檢查後配戴,遮蔽部分的光線,尤其檢查後立即要在戶外活動或工作的人。
散瞳對於看遠方的視力,應該沒有太大影響。但因為散瞳後產生炫光、畏光的效果,因此幾個小時內不建議開車,可能請朋友代勞,或使用計程車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。另外,多數散瞳眼藥也會對睫狀肌產生麻痺作用,而使得睫狀肌喪失調節遠近視力的功能,於是形同進入一個60歲的老花狀態。除非有配戴近距離工作,或漸進式焦距的眼鏡,否則看近距離的物體會產生模糊,例如閱讀、電腦工作、手機使用等。但這些都會在數小時之後漸漸恢復、改善。因此檢查之後的當天,盡量不要再安排重要工作或會議。
有少數人會對散瞳藥物過敏,或散瞳後造成眼壓升高。因此散瞳後當天,若眼睛有任何不適,應該與就診醫療單位聯絡諮詢。
誰需要接受散瞳檢查?
需要散瞳的場合有許多種情況。超過40歲每年都應該有一次完整的眼睛檢查,這應該要包括散瞳的檢查,以期及早發現眼睛疾病。但台灣高度近視盛行,需要開始安排檢查的年齡,也許應該依近視的情況提前。若已經有眼睛相關疾病,如青光眼、高度近視、糖尿病等,每年的散瞳檢查更是不可或缺,以便偵測病情的惡化。有儀器宣稱不必散瞳就可以檢查眼底,但獲得的資訊還是有所侷限。
每次眼科檢查都需要散瞳嗎?
是否需要散瞳,要看當次就診的原因、年齡、身體狀況、罹患某些眼疾的風險等而定。許多眼疾罹患的機會隨年齡而增加,40歲以後應該每一年追蹤一次,因為視力變化、眼疾產生的機會,也都在這時候開始增加。有青光眼家族史的人,應該盡早接受一次完整的眼睛散瞳檢查。曾經有視網膜問題或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,有任何視覺問題的過往史,都應該接受定期、預防性散大瞳孔檢查。有任何視力的變化、疼痛不適、閃光、新的飛蚊產生、受傷等,都應該考慮立即就醫,接受檢查。
第一型糖尿病診斷五年內,第二型糖尿病診斷時就要接受檢查。計畫懷孕的糖尿病女性,受孕前應先做眼睛檢查。若是第一次接受眼科檢查,應該散瞳,建立一個好的基礎線檢查。往後不是每次都需散瞳。但若有新的症狀產生,可以和眼科醫師討論,散瞳是否會有助於做出更正確的診斷。
小孩或年輕人因為睫狀體還保有很強的調節能力,為了要測得真正的屈光狀態,使用散瞳劑(正確名稱是睫狀肌麻痺眼藥水),也是必須的方法。
眼科檢查也有些項目是要在沒有散瞳的情況下進行,如視力測量、視野檢查、細隙燈下瞳孔對光的反應;虹彩、眼睛前房以及前房隅角的評估等等。
結語
散瞳檢查是完整眼科檢查不可缺的一部分,因為可以得知視神經與視網膜的狀況,以便對許多可能致盲的眼疾,及早採取必要的預防與治療。
判定死亡,要用手電筒照瞳孔?
瞳孔的觀察,是法醫學上判定是否死亡、死因、死亡時間的重要一環。傳統上死亡判定是根據呼吸停止、心跳停止,及瞳孔對光反應消失。控制瞳孔縮小的括約肌,是由第三對腦神經(動眼神經)所支配。瞳孔散大表示腦幹生命中樞反射消失,所以通常把瞳孔散大作為臨床判定腦死的重要根據。
但也不是瞳孔散大的人都能確定為死亡,顱腦外傷、腦炎、中毒、青光眼等;或使用了阿托品、腎上腺素等藥物時,都可使瞳孔變大。所以瞳孔擴大只是死亡的一種特徵,卻不意味著必然是死亡。因此當瞳孔散大作為腦死亡的依據時,多半要加上一句「對光的反應消失」。因為正常人用手電筒光照射瞳孔,瞳孔立即變小。對身故人的瞳孔照光,則瞳孔不會有任何反應。因此對懷疑死亡對象的眼睛用手電筒照射,除了觀察瞳孔大小、形狀外,更重要的是觀察瞳孔對光的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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